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第二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06-06-2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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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专业学会考试热线: (0852) 3120 6220
十一、其它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通过考试的考生,可按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申请证券从业资格。
有关考试的其它事项,将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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