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职业资格 >> 证券 >> 证券动态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28 12:49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后10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