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84号)通知,现将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道。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见下表)。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力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经济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经济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经济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经济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水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