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2006]6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济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2006年11月4日
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5年相同。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推广使用机读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各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逐级汇总,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表》(附件一),并组织所有报考人员到市从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涂《报名信息卡》,办理报名手续。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和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相和信息卡报名收费的批复》规定,每位考生应交纳教务费、培训费和数码照相、信息采集工本费1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