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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发布时间:2006-06-27 09: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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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地区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2005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休息)报名;其他地、州、市的报考人员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0日。

  详细咨询请拔打96588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91)2823369 2836171 2833459

  通讯地址及邮编:乌鲁木齐市民主路79号(830002)。……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2006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6月23日、24日、25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的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的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的经历。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具有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的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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