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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收益法讲义[2]

发布时间:2006-06-27 06:3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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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法的实质是,某种权益或资产的价值等于其未来有效期内可以节约的成本的

现值。承租人权益的价值评估是这种方法的一种典型。承租人权益的价值等于剩余租赁期限内租约租金与同期市场租金的差异经折现后的现值。如果租约租金低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有价值;反之,如果租约租金高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是负价值。    

    同一宗房地产,有租约限制下的价值、无租约限制下的价值和承租人权益的价值三者之间的关系为:

    有租约限制下的价值=无租约限制下的价值一承租人权益的价值

  6.3.5   净收益流模式

  运用报酬资本化法估价,在求取估价对象的净收益时,应根据估价对象的净收益在过去和现在的变动情况及未来可获收益年限,确定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净收益,并判断未来净收益流属于下列哪种类型,以便选用相应的报酬资本化法公式进行计算:①每年基本上固定不变;②每年基本上按某个固定的数额递增或递减;③每年基本上按某个固定的比率递增或递减;④其他有规则变动的情形。

  在实际估价中使用最多的是净收益每年不变的公式,其净收益A的求取方法有

下列几种:

  (1)“过去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

  (2)“未来数据简单算术平均法”。

  (3)“未来数据资本化公式法”。

    6.3.6   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年限是估价对象自估价时点起至未来可获收益的年数。收益年限应视估价对象的不同,在房地产自然寿命、法律规定(如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年限)、合同约定(如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等的基础上,结合房地产剩余经济寿命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估价对象的收益年限为其剩余经济寿命,其中,土地为剩余使用年限。

    对于单独土地和单独建筑物的估价,应分别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收益年限,选用相应的收益年限为有限年的公式进行计算。对于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体的估价对象,如果是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晚于或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起结束的,应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确定收益年限,选用相应的收益

6.4   报   酬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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