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房产估价 >> 房产估价指导 >>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成本法讲义[2]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辅导-成本法讲义[2]

发布时间:2006-06-27 05:02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例题:运用成本法评估旧建筑物价格时,折旧的实质是房地产价值的(   )

A、减损       B、摊销       C、回收         D、分配

答案:A

    2、应注意土地使用权年限对建筑物经济寿命的影响。在实际估价中,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应从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建造期不应计入。另外,由于土地是有限期的使用权,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不一致,所以,计算建筑物折旧所采用的经济寿命遇有下列情况时的处理为:

  (1)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早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的,应按建筑物的经济寿命计算折旧。如图5—1(a),是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上建造的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建造期为2年,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50年,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建筑物折旧的经济寿命应为50年,而不是52年或70年。如图5—1(b),是一座旧办公楼,在其建成后10年补办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45年,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建筑物折旧的经济寿命应为45年,而不是35年、50年或60年。

2.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晚于土地使用权年限而结束的,应按建筑物的实际经过年数加上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计算折旧。这样处理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的规定。而未考虑未来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是否可以续期,可以续期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去办理续期,以及目前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存在不同意见等复杂情况。如图5—1(c),是一座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上建造的商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建造期为3年,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60年,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建筑物折旧的经济寿命应为37年,而不是60年、63年或40年。如图5—1(d),是一座旧厂房改造的超级市场,在该旧厂房建成后6年补办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50年,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建筑物折旧的经济寿命应为46年,而不是50年、44年或40年。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