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职改办[2005]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盐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嘉考培〔200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具体为:
6月23日 下午 2:00 —— 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4日 上午 9:00—— 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 —— 4:30 税法(二)
6月25日 上午 9:00—— 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 —— 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人发〔1999〕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6年底。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0至22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2),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本人同一底版白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二寸彩照一张(制资格证书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专题报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110177)报名。
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除提交报名表外,只需提交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