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28日集中组织报名,此后每周三照常报名,6月24日、7月15日补报两天,截止到7月19日上午。各县(市)应于7月14日前将报名情况送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市区人员在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大利嘉城北侧,市人事综合大楼六楼);各县(市)人员在各县(市)人事职改部门。
3、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10月上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5、成绩公布时间:2007年1月中旬。
6、领取资格证书时间:2007年2月下旬起,可向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
三、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中、初级。初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中级科目为《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3、《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题,《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科目考试题量为100题。
四、考试地点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