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不断下降。地价下降本身并不是好事,它一方面会伤害土地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伤害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消费者也不完全是好事。因为地产与其他一般商品不同,它是耐用品。对消费者来讲,买地产除了消费以外,还希望其保值、增值,地租地价总是不断下降,同样会影响地产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使地产市场萧条起来。所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员在谈到美国1997年的物价下降时,也说物价下降并不是好事,他们所追求目标是稳定物价。这一点对地产市场同样适用,而且不断下降的地租地价也违背地租地价的运行规律。
不断上升的地租地价。地租地价呈上升趋势,这是地租地价的规律所决定的。但这种上升要有一个度,否则也会引导起土地投机,并同时走向地租地价过高的泥潭。这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与物价上涨幅度一致的地租地价上升速度。这是目前评估人员很容易并愿意采用的一个参数,即用物价上涨指数来代替地价上涨指数。其实,这是很不正确的。一方面,物价的变化规律不同,根据价值规律,随着人类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物价必然下降,而地价却是随着单位土地面积上取集的财富的增多而增加、上升;另一方面,物价的上升或下跌在一个国家带有很大的统一性、普遍性,地区差别相对较小,而地价却不然,即使上升、下降,它也会因城市、城市内的土地位置及用途的不同,而差异迥然。所以,让地价与物价按同样的变化方向或速度来变化是不成立的。
——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同步进行。地租地价实质上就是对社会剩余价值的分割。在土地供求关系未变化的情况下,地租地价应该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方向变化。所以,我们在选择地价变化指数时,可以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作为参考。同时,这也是我们的地价政策目标之一。在土地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地价的上升速度可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至于高出多少为适度,这也要经过实践才能总结出来。
把上面的地价政策目标归纳起来,就是:保持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国民收入水平以及土地资源状况相适应的地价水平,保持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变化的地价变化速度。
要实现地价政策目标,就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待这些政策实施后,地产市场就可以根据我们所设立的地价运行轨道运行。
要有研究地价变化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