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考试用书征订单”(含领书凭证,订单上须有订书者签字),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携带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附复印件各一份)。
各县(市)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请收下由考生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贴有照片)及考试用书征订单,同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收取考试费及订书款,并将签章(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的“准考证主证”、“领书凭证”退回给考生。无签章的无效。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至 11月3 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并按“准考证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初级资格的须经县(市)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报考中级资格的须由县(市)人事部门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县(市)人事部门收取报名表等报考材料,并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查者姓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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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用书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厅的要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仍由省统一征订和发行。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56号通知,在征订2006年版考试用书中提醒考生注意以下问题: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报名时请考生订购。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工作的领导,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和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考试用书的征订,不得向考生推销盗版书籍和强行搭售其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