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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出台填补保险监管空白

发布时间:2006-06-26 21: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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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几套针对新型保险产品的精算管理规定,它们分别是《分红保险精算规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统称为《规定》)。《规定》从产品精算的角度对分红、投连、万能等新型保险产品的实质内容作出了规范,填补了新型保险产品精算监管上的空白。

    一、《规定》的出台为保险公司营造了规范的市场舞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随着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市场已不再满足于几种传统的保险产品。为顺应市场的变化,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各种新型保险产品,1999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个投资连接保险,2000年中宏人寿、友邦保险率先推出分红保险,太平洋保险于2000年推出了万能寿险。新产品的推出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然而,由于国内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千差万别,对各种新型保险产品的开发、管理手段也不尽相同。因此,如何在鼓励新产品发展的同时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在鼓励服务创新的同时规范市场运作,以及如何把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这给保险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的市场形势,中国保监会提出:要把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把加快发展作为保险业的首要任务,同时深化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结构调整、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

    正是秉承着这样的理念,中国保监会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多项针对新型保险产品的管理措施、暂行办法,有效的维护了市场秩序,使得新型保险产品的开发、销售和服务有章可循。

    近期,中国保监会在以前的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新型保险产品的精算领域出台了这三套《规定》。这三套《规定》紧扣精算这个保险产品的核心,从而为中国保险公司的未来发展营造了规范的市场舞台。

   《规定》对保险公司新型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建立了统一的标准。它对各种新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利益做出了规范,如分红险产品的盈余计算方法、每张保单的红利计算方法、红利分配方式、红利分配占可分配盈余的最低比例等等,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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