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通知
中、省直单位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已于2006年5月19日结束(单位集体报名工作仍在进行)。为满足未及时报名考生的需要,定于2006年8月1日至2日进行补报名。望届时及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补报名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乘113、131、213、245、299、325、328、611、4348到长客总站[或北塔]车站下车,省人大、省检察院斜对过,柳湖宾馆东门)
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
2006年5月23日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