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等,是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政策文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机关各司局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计划,把《规划》确立的任务落到实处。部将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交流工作,成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规划》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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