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2 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
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把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建设项目申请贷款的先决条件。他们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评估后,才能确定是否给予贷款。
8.1.2.3 是开发商与有关各部门签订协议、合同的依据
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协作条件以及供电、供水、供热、通讯、交通等很多方面,都需要与有关部门协作。这些供应的协议、合同都需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商谈。有关技术引进和建筑设备进口必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才能据以同国外厂商正式签约。
8.1.2.4 是编制下阶段规划设计的依据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的规模、地址、建筑设计方案构想、主要设备造型、单项工程结构形式、配套设施和公用辅助设施的种类、建设速度等等都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确定了原则,推荐了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规划设计工作就可据此进行,不必另作方案比较选择和重新论证。
8.1.3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1)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长远规划;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同等效力的文件;
(3)国家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等;
(4)自然、地理、气象、水文地质、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5)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指标、要求等资料;
(6)国家所规定的经济参数和指标;
(7)开发项目备选方案的土地利用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备选规划设计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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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前期所做的工作。它分为四个工作阶段,每阶段的内容逐步由浅到深。
8.1.4.1 投资机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