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10年)
为加强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国土资源部自1998年组建以来,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关系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来抓。200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基本框架和实施步骤,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启动。2003年,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需要,在总结各地推进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2004年,《纲要》发布后,为保证其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正确地实施,部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执法能力和严格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几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与《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配套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注重以法律手段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
——现代公共行政程序基本建立。窗口办文、内部会审、政务公开、信息可查询、行政责任考核追究等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色、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便民原则的依法行政制度,开始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资源性资产的市场化配置有重要进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已成为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方式。探矿权采矿权的市场化配置取得了明显进展。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逐步规范并有序发展。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控制能力得到加强,省级耕地保护职责得到强化,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