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3日至25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日期时间科目
6月23日下午 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24日上午 9:00-11:30税法(一)
下午 2:00-4:30税法(二)
6月25日上午 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方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各市、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