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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讲义二十

发布时间:2006-06-25 18: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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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没有限制

答案:B

13、违约金

其中包括银行罚息。

三、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符合规定、违法、不合理的行为,都属于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不是不能扣除,而是不能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按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税收法规规定可以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7、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8、各种赞助支出

9、贿赂等非法支出

10、税收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扣除项目

例23、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项目有( )。

A、营业外支出

B、投资损失

C、因违法经营而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

D、已发生的经营亏损

答案:C

例24、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A、对某公司投资30万元

B、开发专利的支出40万元

C、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罚金10万元

D、贿赂某官员支付5万元

答案:ABCD

四、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就要在税后进行补亏了。5年内任何一年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在具体计算亏损弥补时,需要注意:

1、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2、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补亏,每一年的亏损的弥补期是相互独立的。

例25、某企业从1997年至2002年的盈亏分别如下:亏损80万元、盈利10万元、亏损30万元、盈利40万元、亏损20万元、亏损50万元。根据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03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弥补的亏损数额为( )。

A、180万元

B、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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