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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讲义十九

发布时间:2006-06-25 18: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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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租金支出

(1)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
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8
、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原则上可据实扣除。具体:

(1)
未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可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2)
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坏账准备提取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保险企业不得超过百分之一。

★注意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的条件(6种情况)。

★纳税人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但关联企业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债权企业可以作为坏账损失扣除。

18、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有关坏账处理条件的有( )。

A
、逾期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B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C
、债务人依法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确实不足以清偿的应收账款

D
、债务人遭受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答案:BCD

19、根据规定,纳税人的下列事项中,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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