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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交款"科目进行核算,并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八、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以外的其他应付、暂收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并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第二节 长期负债
一、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并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期预提并计入有关科目:属于筹建期间的,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如果长期借款用于构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所构建或改扩建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科目)。
二、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使用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计利息"四个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的发行、应计利息或债券溢价或折价摊销以及还本付息情况。企业还应设立备查簿登记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款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情况。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实收资本的概念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五)熟悉资本公积的概念及内容;
(六)熟悉留存收益的概念及内容。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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