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6年度会计技术资格(职称)报名条件已出台,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已定。
会计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2005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纬四路13号河南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50米,老财政厅院内)
一、会计技术资格(职称)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会计技术资格(职称)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会计技术资格(职称)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二张(一次性快照除外),于规定期限内到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2、凡2005年在本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两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需出示原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3、凡2005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两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需出示原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4、具体办法按河南省财政厅公告执行。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复函》([2004]港办交字第170号)精神,对符合以上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