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标准多元互补

发布时间:2006-06-24 01: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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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分析来看,绝对标准(原作)是最高标准(最佳近似度)的标准,最高标准又是具体标准的标准。绝对标准是具体的,而最高标准是抽象的,因为它不是实体性的东西,是绝对标准的近似抽象化,也是具体标准的近似抽象化。如果一定要为翻译家们找出一个最高的通过最大努力可以企及的统一的标准,则最佳近似度即是。可是我们一定要记住,最佳近似度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很难把握,没有什么实用意义。真正有实用价值的是一系列具体标准,我们所指的多元标准也就是指的这些具体标准。总起来说,翻译标准系统的层次是:绝对标准->最高理想标准->具体标准(分类标准)。明白了这个标准系统,以前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往往可以迎刃而解。

从标准系统的构成来看,它是一元标准与多元标准的辩证统一,而本文之所以用多元标题者,是为了在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强调具体标准的重要性。很多年来,翻译家们为之聚讼不已的问题,总是纠缠于建立一个无所不包、能判断一切译作价值并指导翻译实践的标准,关键在于不知道还存在抽象标准与具体标准的差别,不知道谈论抽象标准其实并无多大意义,因为争论者心里都清楚:任我说得天花乱坠,译作反正得尽量象原作才成。而问题却在于,译作要像原作,用某种东西来衡量时却绝非一个标准可以衡量,而需要若干个标准才行,所以,我们不应再纠缠在抽象标准问题上,而应把精力放在如何发现一系列的具体标准亡,只有具体标准群建立起来了,抽象标准才有存在的意义,这也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离开了个性来谈共性,当然只能使理论玄而又玄,最后流为空谈。翻译标准系统的建立,其意义和重要性就在于此。

   7.翻译标准系统中的可变主次标准问题

  由于主标准依时间、空间及认识主体人的种种关系的不同而发生改变,故我们称之为可变主标准。可变主标准并不是总标准或最高标准。我们只承认在变动不居的具体条件下会有主标准存在,却不承认有一个永恒不变的贯彻始终的唯一的可以判断一切译作价值并具有实用性的总标准。本文的目的正是要粉碎人们上千年来的这种幻想。尽管任何具体标准都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任何标准都会迟到支持和反对者,我们并不排斥相对中有绝对,无限中有有限这种观点。一般说来,主标准通常被我们看作能代表比较多的人的价值观。不但如此,这种标准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否则人们就无法使用它们了。但在整个翻译历史的长河中,各种标准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而变异性却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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