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英汉语言在思维方式和表达方法上的差异,进行英译汉时,有些句子按字面意思正面表述不能忠实地表达原义,而作反面表达则可能达到与原文等值或近似等值的效果,这种情况称之为逆向翻译。逆向翻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正面表述译成反面表述,或是将反面表述译成正面表述;二是将对比的两个方面的顺序颠倒,如将甲比乙强译成乙比甲弱,把宾语转换为主语。根据笔者的翻译实践,在以下情况下,最好,甚至必须进行逆向翻译。现以吴景荣先生主编的《当代英文散文选读》上的几篇课文为例,说明如下。
一、当正面翻译难以表达原义时:
1. At the close of 1933,Keynes addressed a letter to Franklin D.Roosevelt,which,not
seeking reticence,he published in the New York Times.…The following year
he visited FDR but the letter had been a better means of communication.Each
man was puzzled by the face-to-face encounter.
在上述句子中如何理解和翻译not seeking reticence,译成他“不想保持沉默”,固然不错。但从凯恩斯的做法来看,他一面致函总统,一面将信件在美国最有名的大报上发表,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公众的支持,扩大影响,同时也是为了给总统施加舆论压力,上述译法不能体现这种积极含义。如果按逆向翻译,译成“为了要使公众皆知”,或甚至译成“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则更能体现原义。第二句如果按表面字义译成“第二年他拜访了罗斯福,但是他那封信成了更好的交流方式”,不仅不能表达原义,而且简直不知所云了。如果进行逆向翻译,把后面的分句译成:
“但是这次会谈的效果反而不如上次那封信”,则既能体现原义,又通顺连贯:1933年底,凯恩斯致函罗斯福总统。为了使公众皆知,他把这封信在“纽约时报”上公开发表了。……第二年他拜访了罗斯福,但这次会晤的效果还不如上次那封信。他们两人都对这种面对面的会晤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