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翻译资格考将于11月12日至13日举行
发布时间:2006-06-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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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于今年11月12日至13日举行,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试点考试只在北京举行。
该考试由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划、中国外文局负责组织实施,是在翻译专业系列实行的面向社会的权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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