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PETS 3)是该项考试五个级别中的中间级,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习了两年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四级(PETS 4)是该项考试五个级别中的中上级,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4年的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五级(PETS 5,原WSK.EPT)是该项考试五个级别中的最高级,其考试要求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
这五个级别的考试标准建立在同一能力量表上,相互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有关该项考试各个级别的设计标准可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大纲》。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每个级别的考试都包括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试采用先笔试,后口试的方式。该项考试暂规定(不包括五级):每年3月份的第二个周六、周日考PETS-1(B)、1、2、3、和4级;每年9月份的第二个周六、周日考PETS-l、2和3级。其中,周六上午考笔试,周六下午和周日考口试。
五、考试的内容与要求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查的能力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重点考查考生的交际能力。PETS考查的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和口语。具体的考核内容与要求、词汇表以及样题等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大纲》中有明确说明,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严格按照该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考生可以在报名点购买《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纲》。
六、报考的条件和要求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的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身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考试。但为了避免对正常学历教育的干扰,不得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要求考生在具有较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考生一次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考试。
报考者在考前到当地的辽宁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考。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或武警人员)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