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法学研究生教育。美国法学院真正的研究生教育并非大家关注的兴奋点,“本科教育”即J.D.教育才是重中之重,而且本国学生绝少再读研究生。法学院的高学历教育一般有一年制的硕士学位课程(Master of Laws, 简称LLM)和三至五年的博士学位(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简称SJD),通常只有外国学生攻读这些高学位。硕士学(LL.M.)是一年制的课程,不用写论文。所以我们听说某一个学生一年在美国就拿了硕士学位,千万不要惊讶,因为本来就是一年。真正的法学博士学位(简称S.J.D或J.S.D.)要三到五年时间,关把得极其严格,近乎残酷,很少三年可以完成。一般法学院都把自己的博士学位搞得非常非常难。
美国人都是实用主义者,除了真正对法律学术研究有兴趣的本国人读硕士、博士学位外,一般在法学院“本科”毕业后都马上开始工作挣钱了。再说法律教育在美国人看来是职业教育,学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拿高学位,而是为了转行从事法律工作。还有在美国,要想做律师,只读法学院的“本科”即足够,而且律师资格考试只对有法律“本科(JD)学位的人开放。如果没有“法律本科”,就是拿到法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也不可参加“律考”,拿这些高学位对从事律师工作并没有多大意义,用人单位更看重的是法律“本科”教育。可以看出,法律教育在美国是在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后进行的一种非常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是其核心和生命。“本科生”在数量上也比研究生多得多。
法律教育管理机构。美国法律教育是由美国律师公会(ABA)和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管理的,其中主要是ABA,她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要求,因为ABA是法律工作者的行会,法学院的“产品”主要是供应给她的,她当然有权利提要求。绝大部分法学院都取得了ABA的认可,获得了ABA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法律图书馆如前所述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即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ALL),该协会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行业管理,规定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验收。这三大法律职业团体主导着美国的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
七、美国大学教育之层次和入学评价标准的多样性
Studies, B.L.S)学位。
法学院(Law School)也是这样的College之后的职业教育学院之一,由此我们亦可从一个侧面认识法律教育在美国的特性。
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