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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AT考试技巧: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

发布时间:2006-06-23 14: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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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法学院学生的活动是十分多样的。除了编辑出版法律评论和其他法律刊物外,他们还组织各种各样的专业协会、学会,如死刑研究会之类的邪门学会也有。另外还有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有需要的人士打官司。 

“毕业分配”。法学院学生念完三年的JD课程,取得了“法律职业博士学位”(实际上是法律第二学位),大部分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当然有些学生也会参加一个律师资格考前培训班。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当然开始做律师,可以在私人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公司里做全时法律顾问等。其实在临近毕业时,学生就已开始找工作。法学院专门有一个Career Center相当于我们的“毕分办”,帮助学生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会把有关招聘信息提前告知自己中意的法学院的“毕分办”。美国每年全国法学院毕业人数达数万之多,但没有“分配难”的问题,实在是个奇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学院的JD毕业生几乎没有人有兴趣再念研究生的。 

    三、教员(Faculty) 

当然被聘请的教授的工作条件十分之好。教授们都有独立的办公室,几人合用一个秘书。对特殊的教授在安排课程上十分灵活,取决于教授的时间。 

为了广招人才,法学院聘教授的方式十分多样,针对不同的情况不同处理,因此有许多不同Title的教授,目的是争取这些名人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可以Involve进来。NYU法学院的教授有好多类,当然最主要、最铁杆的还是全时教授(full-time),另外还有双聘教授(jointly appointed)、兼职教授(adjunct professor)、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全球教授(global professor)等等。 

还需提及的是每一个教授都积极参加院里的活动和管理。美国大学法学院下面不设系和教研组(“本科”也不分专业),但有很多研究所、中心或干脆就叫项目,教授们分别担任所长、中心或项目的主任,很多活动包括接待和学术交流并不用院长或副院长出面,除非院长、副院长有兴趣参加。 

另外美国大学教授的Tenure制度是我们应该学的。在中国每一个人都从参加工作那一天起就自动取得tenure,可以终身享用,除非自己厌烦了。我们的聘用制度必须改革不可。 

    四、法学院院长(Dean) 

     五、校友(Alumni)与法学院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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