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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问过一些法律图书馆的馆员,他们拿到了美国的法律职业博士学位(即JD学位),不去做职业律师赚大钱,而在图书馆工作亏不亏,他们没有人觉得亏,只说自己很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很有意义。没有任何人觉得自己的法律白念了。我深深感觉到他们所表现出的对自己职业的喜爱和可贵的敬业精神。对他们来说,没有转行问题,因为法律图书馆本身就是一个可以终身为之奋斗、为之献身,也值得终身为之奋斗、为之献身的高尚职业,他们在进图书馆大门之前,已经选定了以此为终身职业。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在我国一个大学毕业生不愿意从事法律图书馆工作,因为在我国三百六十行,还没有法律图书馆这一行。当然美国图书馆职员的工资比我们的也要丰厚得多,但是我国法学教授的工资同样比美国同行要低得多呀!
纽约大学法律图书馆藏书量50多万册,共有全时职员50余人,如此庞大的队伍,又令我大吃一惊。许多大学法律图书馆实行24小时开放,职员三班导。而美国的不少律师事务所也都是24小时开放,因为美国是夜晚时,地球的另一边正是白天,可能会有业务到来。可见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对法律职业的需求之殷。
法律图书馆在整个法律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谈一谈大学法学院应该教给学生什么。有一点很明确,我们不可能在有限的三年或四年时间内教给学生今后一生所需的各种法律知识,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试图这么做也是不科学的,法律的变化非常频繁,知识的更新十分之快,学校传授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分析、辨别、接受、使用新知识的能力。用我国的古训来说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法学院所能教给学生的最重要的有三点。
其一,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法学理论和理念、基本法律技巧。这些都是历久常新、亘古不变的,是在法律的演变中永远不变、永远适用的根本性东西,也是将来以不变应万变、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要常常使用的法律原理、原则,这些应该教给学生。
其二,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能够“像法律执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Think like a lawyer)。这对学生今后一生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法律学生(Law 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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